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条件
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条件有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