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违法必须15天内处理
1、交通违章处罚15天没处理,必须尽快到违章处理点处理,并按照超时时间缴纳交通罚款滞纳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3、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
4、为防止处理超时,建议及时查看车辆违章情况。可通过网络或者查询终端的方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