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关于结婚的条件
民法典草案关于结婚条件有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有重婚行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行为,未到法定婚龄结婚,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等该婚姻无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