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案件上诉期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故上诉期最后一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的,以2月3日为上诉期间届满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故上诉期最后一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的,以2月3日为上诉期间届满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