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谓选民小组如何产生
1、在单位选区中,选民小组以基层处、科、室、车间产生,例如:法院,他的选民小组就是各个审判庭、后勤处、办公室、政治部等,其选民小组组长就是各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没有选民小组副组长。人数上,也根据各基层单位的人数确定,少的10 个人,多的有60 人。
2、在社区中,选民小组根据居住情况来产生,如相临的几个楼房单元,人数一般是50人左右。选民小组组长产生有的是根据第一次选民小组会议由选民选举产生,因为社区选民缺乏参加选民小组会议的动力, 难以保证有足够多选民参加会议,进行选举;有的则是由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指定;有的则是选民会议召集人自然出任组长,甚至还出现了由副组长指定组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