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公民平等权的理解
人权,简言之,就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
它包含生存权以及国家赋予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称为公民权。
人权作为公民一系列的权利的总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资本主义国家,人权和公民权可以统称为人权。实际上,从国内法和政策角度来看,从广义的公民权利《含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权利》来看,近代人权就是由国家国内法和政策的体现和保障的公民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男女平等;
3、民族平等;
4、言论自由;
5、出版自由;
6、结社自由;
7、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8、宗教信仰自由;
9、公民的人身自由;
10、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11、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
12、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