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积极作用
1、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其中包括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2、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及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逐步实现以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为基础,重点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划清各级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3、进一步理顺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将城镇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4、进一步理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深化社会领域改革。这包括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