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有效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3、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
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1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