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义利观
社会主义义利观是一种新型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它在继承古代义利观重视社会公利、道德理想和主张见利思义、义利并重等积极合理因素的基础上,真实地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要求,是对义利关系的科学认识和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观点。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义”,就是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利益关系的道德准则。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利”,则包括公利和私利,如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社会群体的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个人利益等。社会主义义利观是一种科学的义利统一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在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不仅肯定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而且强调道德对社会物质利益关系的调节作用。在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上,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义利的统一,还体现在以义导利、以义取利、见利思义等要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