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恶不赦中的十恶指的是什么
1、谋反。指企图推翻朝政,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3、谋叛。指背叛朝廷。
4、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5、不道。指杀一家并非死罪的三人以及肢解人。
6、大不敬。指冒犯帝室尊严。通常为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7、不孝。指不孝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8、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9、不义。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士卒杀长官,学生杀老师,女子听说丈夫死亡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别人等。
10、内乱。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即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因此自隋唐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其作为不赦之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