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摔伤半个月还能报案吗
工人在工地上因自己原因摔伤的,若没有其他加害人的,则不属于刑事案件或行政治安案件,则不需要报警,即使当事人报警的,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但针对此种情况,工人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条件下,可以申请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